金融委:鼓励好机构兼并风险机构 地方金融不过度追求规模扩张和发展速度
4月8日,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(以下简称金融委)召开第五十次会议,研究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微观治理和金融监管等工作。
金融委要求,鼓励好机构兼并风险机构,促进地区金融供需结构平衡,地方金融机构不过度追求规模扩张和发展速度。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,纠正不当干预行为。
“按照市场化、法治化原则,鼓励好机构兼并风险机构,促进地区金融供需结构平衡。”金融委会议要求。
金融委对地方金融监管和机构提出明确的要求,一方面加强监管,另一方面要求地方金融机构不过度追求规模扩张和发展速度。
一位地方监管人士对记者表示,“7+4”类的典型特征是数量庞大,机构普遍较小,空壳公司多,监管力量难以全面覆盖,只能依赖监管科技手段、甚至行业协会的力量协助监管。
金融委还要求健全治理,规范经营。地方金融机构要完善公司治理,加强风险管理,强化审慎经营,不过度追求规模扩张和发展速度。
金融委会议要求完善法治,增强活力。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,纠正不当干预行为,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,激发地方金融机构的创造创新活力。
近期,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幅度较大,全球通胀问题引发各界关切,尤其是会否加大国内输入性通胀压力。
金融委强调,要保持物价基本稳定,特别是关注大宗商品价格走势。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,这已经是高层会议中第三次关注大宗商品价格上涨。